家扶基金會發起一人一信給總統府,關注兒童性侵的判決法案。
寫封信沒有花多少時間,大家可以在fb上面按鈕參加那個連署免職法官的活動。
我想也可以按下ctrl+c和ctrl+v 把家扶基金會的範本寄去總統府。
短短幾天可以募集到27萬人的支持,我想這種活動不是毫無力量。
請一起把這股力量轉向總統府及相關人士。

多花你兩秒鐘而已,但也許可以多一點點力量。
總統府信箱
http://www.president.gov.tw/Default.aspx?tabid=222&Step=Write


敬愛的馬總統英九先生:

您好,抱歉在國事繁忙中打擾您。

身為一個中華民國的國民,我想要向您反應一個對於近日社會新聞的心得。
近日有兩起兒童性侵案件,惡狼都由法官輕判放縱,這兩起新聞在社會上引起討論,相信您已有所聽聞。

這封信需要多久時間才能傳達到您的手上,我不知道。
但我知道,那兩位兒童的人生和未來的人格已經被毀了。

那些熟讀經書的法官們,在法庭上以不健全的常識判斷他們並未受到侵害。
縱使法官沿用的法規並沒有法律上的錯誤,但他們的判決卻令社會大眾感到膽戰心驚、毛骨悚然。

請試想一個三歲的小孩哭喊【不要】的時候代表的意義,您有女兒,相信這不難想像。
請試想一個六歲小孩在法庭上發抖不敢說話的心理狀態,您有女兒,相信這也不難想像。
請試想他們這樣的態度是因為被人強制性侵後的反應。

然後請您告訴我,法官這樣的輕判,讓您覺得問心無愧。
讓您願意相信此後的社會治安,相信社會的法規會保護受害者。

我做不到。
因為當我自問,我發現我只感到一片心寒、害怕、恐懼。
這就是這幾次法案給我們社會大眾的觀感。

以下轉自家扶基金會的公開宣傳範本,誠懇切實的表達了小民眾的盼望,煩請您正視此次事件,讓法律可以真正保護受害的人,而不是只保護加害者的人權。

政府近兩年來提高兒童福利預算、實施兒童少年醫療補助,想必政府積極關注兒童與少年權益!
尤其最近內政部更是告訴我們孩子是我們最好的傳家寶!孩子是台灣的寶貝,更是未來的希望,因此保護兒童免於受侵害,迫在眉梢! 最近新聞報導高雄及台中接連發生三起法官輕判、甚至是判定【無罪】的性侵女童惡狼案例,法官的判決說詞均以性侵者「未明顯違反其意願」來判定刑責,雖然刑法222條有加重強制性交未滿14歲男女之刑責,以達嚇阻性侵幼童之作用,但從近來的判例看來,有關法條似乎未能發揮保護受害女童及嚇阻之作用,甚至讓人有「變相鼓勵性侵幼童」之疑慮。

此種判決,讓已受傷的孩子與其家人更悲痛與驚恐;讓為人父母者擔憂與恐懼;讓關心與從事兒少福利者對政府失望與痛心。 三起輕判或認定性侵女童無罪案例,法官並未依受侵害害者年齡與成熟度權衡其表達能力,為遏止成人性侵幼童事件一再發生,真正保護兒童,懇請您: 一、加強法官實務案例訓練。二、司法判決中採納兒童專家對兒童行為與認知之評量。三、增修刑法,對性侵幼童者全面採取加重強制性交罪,以達嚇阻之用。

以上,謝謝您! 並祝您與家人都平安健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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